上海大学房地产学院是由
上海大学与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联合组建的专业学院,于2004年5月正式揭牌,同年首次招收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009年起停止招生。上海大学现已撤销房地产学院建制。学院原址位于青浦区高泾路588号,与
上海市房地产学校共用校园。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由上海大学、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及投资企业组成。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与上海大学主要领导担任董事长,聘请国家建设部副部长
刘志峰、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李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伦贤、市人大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
姜燮富等领导担任顾问,并将聘请有关知名人士、企业家担任名誉董事。学院院长为上海大学副校长
唐豪教授兼任。
院长受董事会委托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与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定期向董事会述职。高校与行业联办的管理体制,对学院培养适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以及学院的发展带来了得天独厚的活力。
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注:学院停办前暂未开展研究生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学院以建设成行业特色鲜明、教育质量优异、办学设施先进、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的国内一流的高等院校为目标,努力办成全国房地产行业高层次职后教育基地、学术研究与国际交流中心。
为适应上海及
长江三角洲地区房地产业发展,满足房地产及相关行业高级应用型
人才需求,学院依托办学双方的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与
管理资源,形成新的办学机制和教育模式,采纳上海大学
学分制、选课制、
短学期制等改革与管理制度,注重
房地产产业的特点和职业化要求,培养具有行业适应能力和长期发展潜质的高级人才。
学院坐落在
青浦区徐泾地区,占地160余亩,建筑面积八万平方米。学院毗邻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与国家会计学院遥相呼应,周围别墅群环抱。学院拥有现代化教学行政楼、多功能会议中心、学生公寓及体育场馆等配套建筑,教学与实验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
与
上海市房地产学校(中专)在同一校址办学的上海大学房地产学院从2009年开始已停止招生。学院剩余未毕业学生分别迁往上海大学宝山校区和上海大学嘉定校区。上海市房地产学校则仍在学院原址继续办学。上海大学已撤销房地产学院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