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峰幂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上海峰幂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01月0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刘黎泉,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服务(除冲扩),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各类广告,网络工程,服装鞋帽、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摄影器材的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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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初始信息均引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百度百科企业词条极速创建通道.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13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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