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者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办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部委、各省区市政府发送市政府的文件。
(二)研究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市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市政府系统的全市性活动。
(四)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重要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和市人大代表建议、全国和市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负责市政府系统涉及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协商事项的联络协调。
(六)根据市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与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的联系,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编制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统筹研究协调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政府效能建设。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并提供法律建议。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市政府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推动“上海发布”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发展。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16个,即:
秘书处
市政府督查室
建议提案处
综合处
区政处
联络处
市政府总值班室(城市运行值守处)
政务公开办公室
电子政务办公室
法律事务处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政务服务处
“上海发布”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人事处(老干部处)
行政处
现任领导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王平
职责调整
(一)将原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牵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划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加强电子政务工作,进一步发挥指导协调、应用推进的作用。
(三)强化服务职责,加强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人员编制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5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40名。非领导职数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其他事项
(一)管理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所获荣誉
2021年10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络处被授予“2021年上海市工人先锋号”称号。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2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