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2月18日,
上海市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市体委)成立。市体委作为领导全市体育运动的政府职能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体育工作,领导和管理市属体育事业单位。
1954年2月18日,上海市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市体委)成立。市体委作为领导全市体育运动的政府职能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体育工作,领导和管理市属体育事业单位。市体委成立之初,由秘书长李凯亭负责日常事务,体委设行政编制37人,组织形式为三级制,体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分设秘书、群众体育、运动竞赛、干部训练、事业管理5个科。1956年又增设人事科和国际联络科,撤销秘书科,行政编制增加到60人。1957年,组织机构进一步调整为2室3处3科,即主任以下设办公室、人事室、运动竞赛处、群众体育处、教育处、场地器材科、国际联络科和计划财务科,组织机构仍为两级制。1956年10月成立国防体育协会筹备委员会办公机构,管理全市国防体育活动。
1958年,市体委机构调整为2室5处,即办公室、人事室、基建财务处、训练处、群众体育处、竞赛处和国防体育处,行政编制84人。国防体育协会机构职能由国防体育处行使。
第一届全运会结束后,市体委机关在原有2室5处的基础上,一度增设党委办公室和研究室,1960年9月,为贯彻中央精兵简政,紧缩编制的指示,机关进行整编,撤销研究室,党委办公室与人事室合并。至1962年,仍设7个处室,行政编制紧缩到67人。1964年,增设国际联络处,同时将人事室改为人事处,行政编制调整为73人。
1983年第五届全运会后,市体委机关处室进行调整、保留了办公室、人事处、群体处、竞赛处、科教处;原训练处、军体处、基建财务处分别改称训练一处、训练二处、计划财务处;增设外事处、综合处、党委办公室。1984年8月,市体委机关共有11个处室,行政编制92人。
1988年5月,市体委机关再次调整,综合处并入办公室,增设宣传处;成立机关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设监察室。1990年12月,市体委机关共设11个处室,即办公室、训练一处、训练二处、竞赛处、科教处、计划财务处、外事处、群体处、人事处、党委办公室、监察室、行政编制97人。市体委直属单位20个,体育系统干部、职工、运动员、教练员共计4075人。
2000年5月上海市体育运动委员会改为上海市体育局,配置为7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外事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科教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法规处(政策研究室),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党委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 定编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