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负责上海市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立于1992年,是负责上海市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
历史沿革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为适应蓬勃发展的哲学社会科学形势,上海市于1983年8月成立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小组,统一规划领导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并开始制定上海解放后第一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计委、市财政局、市高教局、市委党校、市委党史办、市社联、社科院和部分重点高校主要领导组成。1984年1月,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小组改为常设机构,下设规划小组办公室。规划小组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全市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研究规划、确定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向和重点内容、组织协调全市社科研究机构开展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工作、负责本市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等。
1992年5月,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小组进一步调整充实。同年10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复函市委宣传部,同意正式设立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小组办公室(简称“市规划办”),机构为相当于正处级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为6人。这一时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作为理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小组直接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理论处负责具体落实。
2000年11月,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复函》,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2004年1月,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的通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入撤销之列。2004年8月,市委宣传部报请市委批准成立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同年9月,市委同意建立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为市委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007年10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方案明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在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领导下,负责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
主要职能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机构主要职能有:
1、 根据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要求,组织和制定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
2、 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委托,负责对上海市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做好项目的布置、实施、检查和总结工作;
3、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组织对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
4、 指导和协调上海市有关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做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工作;
5、 制定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研究规划、年度课题计划和课题管理办法,发布课题指南,组织国家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以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评审和立项工作;
6、 管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经费,下拨规划课题研究经费,检查课题经费的使用;
7、 负责上海市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市哲学科学规划研究成果的鉴定、验收和推广工作;
8、 组织、协调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做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申报、评审、颁布和宣传;
9、 了解、掌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动态和相关学术信息,做好哲学社科信息交流工作和《上海社科通讯》(内刊)的编辑工作。
参考资料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3 19:30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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