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2000年成立的事业单位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以下简称“评估院”)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00年9月经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其前身是成立于1996年的上海市高等教育评估事务所。评估业务主要来源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以及社会各界的委托与授权,是我国业务范围较广、学术活动较为活跃的专业性教育评估机构之一。
使命与目标
进一步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坚持教育评估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坚持走专业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道路,加强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专业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创建成为国内外一流的教育评估专业机构,为推进中国教育评估事业改革与发展尽心尽力。
工作职责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主要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的委托,对本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状况和行为,进行评估和认证,提供有关评估报告。
二、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机构的委托,开展教师职务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评价工作。
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向社会公布教育评估结果,发布各类教育发展状态数据和教育质量信息,对各类教育质量和区域教育状况进行监控。
四、接受各级各类教育机构、部门的委托,对学校自我评估和接受外部评估进行业务指导,提供发展规划、专业(课程)设置等咨询服务。
五、接受社会各界的委托,开展教育行业(或专业)认证等社会性评估活动,研究构建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六、对区(县)、高校等教育评估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开展教育评估专题培训,进行教育评估理论研究和改革实验。
七、在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教育评估理论、标准、技术等方面研究,开展国内外教育评估等方面的交流与活动。
八、完成市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机构概况.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13 18:57
目录
概述
使命与目标
工作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