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人民法院1952年9月建院,现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1433号。
法院简介
普陀区人民法院于1952年9月建院,地址位于长寿路1138号,1954年搬迁至普雄路29号普陀区机关大院5号楼内,1997年新大楼落成,现地址位于铜川路1433号。
普陀法院依法审理管辖区内第一审案件;依法审理管辖在普陀、静安、嘉定、青浦区内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依法审理管辖在普陀、杨浦、青浦、嘉定区的第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及普陀区第一审家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民事侵权案件等。
截至2019年12月,全院政法编制人员271人,辅助文员60人。硕士研究生学历96人,本科学历213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3.35%。
2019年1-11月,普陀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8870件,审结37000件,结收比达95.19%,95.07%的案件经一审即息诉,司法质效稳中向好。
机构设置
普陀法院现设有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商事审判庭、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知识产权审判庭、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行政装备科(信息管理科)。
工作特色
普陀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以诉调对接为核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设立速裁法庭,建立“1+X”调解联动体系,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之一;在全国率先运用探望监督人制度,首例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典型案例;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妥善解决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典型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功能作用,服务区域科创驱动转型。
所获荣誉
2010年,普陀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2011年,院党组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5年被中央政法委评为50家“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之一。先后八次获评“上海市文明单位”,荣立上海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办公室、法警大队、刑庭、执行庭、知识产权庭、少年庭、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先后荣获国家和全国法院系统集体先进荣誉。涌现出全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地理位置
现任领导
人民法院院长:刘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