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办理、信息报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组织、宣传、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财务管理、资产登记管理、纪检监察等工作。协调办理两会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派单。
2、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机关法制建设,承担本机关法制建设计划方案的制定、法制学习教育的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审核、项目合同内容和要素的审查、依法行政的组织指导、有关标准化建设的推进等工作。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事项,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事宜。
3、综合计划科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开展经济运行分析,承担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提出决策建议等工作。
4、投资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协调推进,对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开展跟踪分析。承担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编制区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计划、调整计划;对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负责对部分使用市级建设财力的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转报;负责对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批;按权限核准、备案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并上报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组织开展本区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承办本区国防经济动员工作任务。
5、社会发展科(信用推进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编制本区社会事业发展相关规划,统筹优化全区公共社会资源配置,协调社会事业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问题。承担社会事业发展(教卫文体)建设项目审批,人口发展战略和人口综合调控政策研究,协调推进全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6、产业发展科(节能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研究提出本区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组织拟订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和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上海市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和实施。综合协调本区节能工作,起草本区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安排和总结,提出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负责节能项目资金安排管理,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项目管理,推进低碳社区建设,协调开展“普陀区节能宣传周”暨“全国低碳日”活动。
7、综合改革科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承担统筹协调本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改革试点,研究本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改革的重大问题等工作。
8、综合价格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提供价格公共服务。负责经授权的政府定价事项。开展区域内低保家庭收支情况的抽样调查、区内价格监测信息审核及上报、价格监测点的培训、考核等工作。指导区价格认证中心开展区内涉案物品、涉纪财物、涉税财务的价格认定工作。
现任领导
(空缺):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冯 立: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潘 浩: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分管投资管理、价格管理、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经济动员工作
李庆飞: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分管综合计划,协管办公室工作,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邬民乐: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分管产业发展、节能管理、综合改革、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0 12:16
目录
概述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