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1月15日闭幕,1月10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
会议议程
上海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有:听取和审议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上海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上海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上海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上海市2023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应由上海市产生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上海市市长、副市长;选举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