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工作部门
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是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上海市长宁区599号12楼。
主要职能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贯彻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制定本区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区体育工作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促进体育工作的社会化、科学化、法制化。
(二)贯彻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及《上海市市民健身条例》,指导各级群众体育组织有计划地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体育社会化,管理社会体育组织,培训体育骨干,不断扩大体育人口,增强人民体质。
(三)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负责本区训练项目的统筹规划和训练工作,抓好区少体校、区军体校等体育场馆的业余训练工作,提高运动员、裁判员的水平。建立和完善训练体制和网络,为国家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四)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配合区教育部门积极开展青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督促学校依法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认真抓好体育锻炼达标工作,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五)负责组建区运动队参加市级以上的各类比赛;组织开展全区性体育活动。
(六)根据市体育局、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要求,协调本区体育彩票销售和管理工作。
(七)依法对辖区内有关体育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管理。依法行政,贯彻实施行政审批责任制。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设3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业务科、社会管理科。各科(室)主要职责为:
(一)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内部事务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行政决定事项的督办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信息报导和调研工作;
全面管理全区运动员的业余训练,制定激励政策和管理办法,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负责承办全国、市级体育竞赛活动,抓好全区中、小学体育竞赛活动。
(三) 社会管理科
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负责指导、督促全区的全民健身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全民健身竞赛活动;负责各类体育协会,推动社会体育普及化;负责本区体育骨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负责本区范围内新建体育场所的审核、注册登记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证件管理等法制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程遐梁
局党组书记:王仁伟
负责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党建、组织人事、办公室、体育总会、产业办、上海国际体操中心、两会意见提案办理等工作。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夏俊祺
分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政风行风、全民健身、社会体育管理、社会体育管理科(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温水池、网球场、宣传与文明单位创建、统战、工青妇、政务信息等工作;协管办公室。
分管业余训练、体育竞赛、学校体育、竞赛训练科(青少年体育管理中心)、少体校、军体校等工作。
副调研员:凌建国
分管安全生产与综合治理、机关党支部、计划生育与献血、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等工作;协管社会体育管理、产业办。
参考资料
上海长宁区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上海长宁区门户网站.
关于决定任命徐海生等同志职务的通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7 17:04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