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民政局作为区政府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业务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团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双拥优抚、双退安置、老龄工作、婚姻收养登记、福利企业管理和其他社会事务等。局机关位于武夷路333号,邮编20005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民政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社会救助工作。健全本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指导和监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临时救助、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低收入困难家庭专项救助、社区综合帮扶、特定对象残疾人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本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三)负责本区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负责孤儿救助工作,指导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牵头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和救助工作。
(四)负责本区养老服务工作。推进本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机构养老和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五)负责本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按照有关分工,做好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
(六)负责本区慈善管理工作。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管理慈善募捐活动。负责慈善行业组织的指导。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和共享,慈善表彰和指导慈善超市创新发展等。
(七)负责本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组织各街道(镇)开展
居民委员会选举。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街道(镇)社区层面共治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牵头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本区职业社会工作者相关工作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社会工作者及其专业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进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推动公益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负责本区行政区划、政区地名工作。负责街道(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管理,负责政区名称的审核报批,负责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命名等。
(十)负责本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本区居民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
(十一)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殡葬服务进社区工作,负责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本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负责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为社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社会组织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开展群众活动团队备案,协助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本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规划并批准建立福利彩票销售网络,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者的代销行为和彩票开奖活动,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十四)负责本区民政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有关违法案件。健全落实民政行业
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民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访、法制、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负责局党政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事项的落实情况督促巡查工作;为局属事业单位和各科室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计划财务科
计划财务科主要职责:负责局系统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编报年度收支预算计划、承担对会计服务中心工作的指导,对下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国有资产等工作。近年来计划财务科认真履行《会计法》和《预算法》,严格做好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并协助其他业务科室做好专项经费的申报发放工作。
基层政权建设科
基层政权建设科现有工作人员3名,主要负责指导本区居(村)委会建设、换届选举、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和居民活动室建设,建立健全居(村)民代表会议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编制和实施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办理行政区划变更,勘定行政边界,调解边界争议。近年来,基层政权建设科以三年一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制定加强居委会建设意见,建立健全“三会”等居委会工作制度,规范居委会建设。着力推进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
老龄工作科
老龄工作科现有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研究实施区老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指导基层老龄工作,推进“六个老有”,提高社区老龄工作水平,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优抚科
优抚科现有工作人员3名,主要负责制定本区优抚优待政策措施,做好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区双拥办职能,做好双拥工作。近年来,优抚科认真执行抚恤优待政策,积极做好伤残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金发放,优抚对象资料管理,残疾军人申报、评定及伤残器械更换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困难补助、慰问工作。
双退安置办公室
双退安置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编制本区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制定本区双退安置政策措施,做好退役士兵、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和复员干部的登记工作,指导服务管理机构做好服务、管理、教育等工作。
社会科
社会科现有工作人员6名,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各类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募捐工作和经常性捐赠等救灾工作;负责安徽下放居民、落政人员和征地养老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养老机构审批、年度验审及行政处罚,指导养老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孤老、精神病人收养、弃儿移送、回归等社会福利工作;指导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服务监管工作。
婚姻(收养)登记科
婚姻(收养)登记科现有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习惯,依法办理本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和收养登记工作,指导、监管辖区内的婚介机构。
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
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现有工作人7名,主要负责对民政福利企业实行政策指导和监管,规范福利企业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残疾职工利益等。
社团局
区社团局内设登记管理科和
综合执法科,现有工作人员5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规划的政策;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筹备审批、成立审核、年度验检;协助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党组织建设;监督管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领导分工
沈昕:局长
邱 刚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兼任区社团局局长
分管社团登记管理科、社团综合执法科、工会以及纪检、宣传、法制、精神文明建设、妇女工作。
潘顺康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老龄委主任
分管老龄工作科、婚姻(收养)登记科、老龄委、老年活动中心、婚姻登记(颁证)中心。
沈汉平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社会科、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以及防台防汛救灾、综合治理工作、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彭剑明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基层政权建设科、
社区服务中心以及信息化工作,协管福利企业办公室、福利彩票、慈善工作。
张明珠 调研员
负责社区市民综合帮扶资金工作,协管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沈建忠 副调研员
分管优抚科、双拥办公室、双退安置办公室、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荣获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