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士
士官或军士军衔初级称号
下士是一种军衔名称,军士的一级,低于中士
称号历史
国外
“下士”一词源自意大利语“班长”。1647年俄军《步兵习武概则与谋略》中,首次使用下士称谓。1722年的《官级表》中,被列为官级第17级。下士在德文中由“旗帜”和“贵族子弟”两词组合而成。过去的贵族为把自己的子弟培养为军官,从小就把他们送入军营。他们在军队中享有掌旗的特殊权利,被称为“掌旗的贵族子弟”。1806年普鲁士军队被拿破仑一世打败后,废除了这一称谓。1899年威廉二世重新将此衔作为军士军衔中的一级。
当代世界多数国家军衔体系中设有下士,有的还分为若干等级,如奥地利、德国、哥伦比亚和智利等国设一级、二级下士,波兰等国设一级、二级、三级下士。
中国
清朝
1905年12月经清政府批准,陆军军官开始按新官制评定等级,从而形成了我国最早的军衔等级。1909年11月,军咨处奏请朝廷设立军士衔三级,即上士、中士、下士。
临时政府
1912年,临时政府沿用晚清军衔制,并做了一些调整,其中军士原分为两级:一等目兵二等目兵。不久之后,又对军衔等级和称谓做了修改,军士改为三级:上士中士、下士。
北洋军
1912年8月,北洋军在临时政府军衔制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军衔制,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
国民革命军
1931年4月,国民革命军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北洋军的军衔制,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
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下士军衔,历经设立、取消、重新设立3个阶段。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实行征兵制、军官薪金制的同时实行了军衔制,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
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军衔制士兵军衔设3等7级: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2010年8月1日,修订后施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军士设上士、中士、下士三级,下士是初级士官。
2022年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一)高级军士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中级军士一级上士二级上士;(三)初级军士中士、下士,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晋升条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上等兵服现役期满选取为初级士官的,晋升为下士;下士期满3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中士。下士由团(旅)级单位的主官批准。
军衔标识
根据《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各衔级士官按照授予军衔级别佩带相应的军衔标志。其中,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对应佩带原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的军衔标志。
陆军下士的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和一条细折杠。
海军下士的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和一条细折杠。
空军下士的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和一条细折杠。
武警下士的主要标识为,红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和一条细折杠。
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的下士军衔标志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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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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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