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自珍是我国清代的思想家和文学家。1792年,他出生于浙江仁和(在今杭州)一个封建官僚家庭。他从小就喜欢读书,特别爱学写诗。14岁时,他就能写诗,18岁时会填词,20岁就成了当时著名的诗人。他写的诗,想象力很丰富,语言也瑰丽多姿,具有浪漫主义风格。他在诗中揭露了清王朝统治的黑暗和腐败,主张改革,支持禁烟派,反对外国的侵略,反对当政者的妥协,充满着爱国热情。
龚自珍27岁中举人,38岁中进士,在清朝政府里做了20年左右的官。由于他不满官场中的腐败和黑暗,一直受到排挤和打击。1839年,在他48岁时,就毅然辞官回老家。在回家乡的旅途中,他看着祖国的大好河山,目睹生活在苦难中的人民,不禁触景生情,思绪万千,即兴写下了一首又一首诗。
一天,龚自珍路过镇江,只见街上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一打听,原来当地在赛神。人们抬着玉皇、风神、雷神等天神在虔诚地祭拜。这时,有人认出了龚自珍。一听当代文豪也在这里,一位道士马上挤上前来,恳请龚自珍为天神写篇祭文。龚自珍一挥而就写下了《己亥杂诗》这首诗,全诗共四句:“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诗中九州是整个中国的代称。诗的大意说,中国要有生气,要凭借疾风迅雷般的社会变革,如今人们都不敢说话,沉闷得令人可悲。我奉劝天公重新振作起来,不要拘泥于常规,把有用的人才降到人间来吧。
成语告诉人们,身为领导者与决策者,可以“不拘一格降人才”。但如果自诩思路与众不同,破格起用新人而超出制度、法律法规容许的自由裁量范围,就是在忤逆民意。“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范围必须在既有选拔制度及其法律法规的有限弹性中。虽然现有体制下,官吏不是民众直接决定任免,但仍有赖于民意,并应将其贯彻到选拔制度、法律法规中。游离于这些,所破格起用的新人即便真是人才,那也只是上级眼中的人才,而非民众眼中的人才。
作家·
孙犁《方纪散文序》:“他的文章,不拘一格,文无定法,有时甚至文无定见。”
作家·
方纪《桂林山水》:“他的不辞辛苦地游,倾家荡产地游,所到之处,如实记载,即兴发抒,不拘一格,不做规拟,倒成了他的散文的最能引人入胜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