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人道
缺乏性行为能力
不能人道是缺乏性行为能力。欧洲中世纪的寺院法以当事人不能人道作为婚姻障碍之一。现许多国家并未将此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中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不得结婚,但现行婚姻法则无此规定。一般认为,无性行为能力者以不结婚为宜。在通常情况下,对方也不会同意与无性行为能力的人结婚。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
术语介绍
女子出嫁后,在生育以前不从夫居,仍定居在娘家,在此期间,其夫采取登门拜访的形式与妻会面或同居。女子在不落夫家的情况下,性生活是比较自由的。生育以后,妻即定居于夫家,婚姻关系得以巩固。这种婚姻习俗,是原始社会中对偶婚的遗迹。中国某些少数民族有此婚俗。新中国成立后,此婚俗逐渐被废除。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2 10:28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