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获付款
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时没有自付款人处获得票款
不获付款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时没有自付款人处获得票款。
包括:(1)经过适当地为付款提示而没有得到付款。例如,持票人提示付款时,付款人拒绝付款,或者由于付款人破产、停止付款等原因而没有获得票款。(2)免除付款提示的票据,逾期而未获得付款。不获付款时,应依法作成拒绝付款证书,持票人并应及时通知发票人和背书人。持票人有权对发票人、背书人及其他债务人进行追索。参见〔退票通知〕、〔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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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22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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