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父母
文化术语
不顾父母,不孝有五,不顾父母,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养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不孝五种:四肢懒惰,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一种;酗酒聚赌,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二种;贪吝钱财,只顾老婆孩子,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三种;放纵酒色享乐,使父母感到羞辱,这是第四种;逞勇好斗,连累父母,这是第五种。
作品原文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①,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养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②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③,四不孝也;好勇斗很④,以危父母,五不孝也。[1]
作品注释
①四支:即四肢。
②从:同“纵”。
③戮:羞辱。
④很:同 “狠”[1]
作品译文
孟子说:“通常认为不孝的情况有五种:四肢懒惰,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一种;酗酒聚赌,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二种;贪吝钱财,只顾老婆孩子,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三种;放纵#色享乐,使父母感到羞辱,这是第四种;逞勇好斗,连累父母,这是第五种。”[1]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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