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子偕老,
汉语成语,拼音是yǔ zǐ xié lǎo,意思是和你一起变老,原意用在夫妻之间或战友之间,后来用来指
夫妻。出自《
诗经·邶风·击鼓》以及《
诗经·郑风·女曰鸡鸣》
成语辨析
该成语有《诗经·邶风·击鼓》以及《诗经·郑风·女曰鸡鸣》两个出处。
在《诗经·邶风·击鼓》中,该成语表示的情感历来存在争议:
——最早提出相关观点的汉代经学大师郑玄在在《毛诗笺》中说:“从军之士与其伍约:死也,生也,相与处勤苦之中,我与子成相说爱之恩,志在相存救也。执其手,与之约,示信也。言俱老者,庶几俱免于难。”由此产生了“战友情”一说。
——同时代的经学大师王肃在《毛诗注》中对此提出质疑,并提出“夫妻情”一说:“言国人世家之志,欲相与从生死,契阔勤苦而不相离,相与成男女之数,相扶持俱老。” 他的这段话后来被记载在唐朝官修的《毛诗正义》中。
——自宋代以来,人们大多支持王肃提出的“夫妻情”一说。
如北宋文坛领袖欧阳修在其著作《诗本义》中提出:“《击鼓》五章,自“爰处”而下三章,王肃以为卫人从军者与其室家诀别之辞,而毛氏无说,郑氏以为军中士伍相约誓之言。今以义考之,当时王肃之说为是,则郑于此诗,一篇之失太半矣。”
又如南宋朱熹在修订教科书《诗集传》中明确指出这一句诗写的是“室家男女之情”。
近代以降,钱锺书先生在其名著《管锥编》中指出:从军之士,与其伍约:“死也、生也,相与处勤苦之中,我与子成相说爱之恩’。志在相存救也;‘俱老’者,庶几俱免于难”;《正义》:王肃云:“言国人室家之志,欲相与从;‘生死契阔’,勤苦而不相离,相与成男女之数,相扶持俱老。 “按《笺》甚迂谬,王说是也,而于“契阔”解亦未确。盖征人别室妇之词,恐战死而不能归,故次章曰:“不我以归,忧心有忡”。“死生”此章溯成婚之时,同室同穴,盟言在耳。然而生离死别,道远年深,行者不保归其,居者未必安于室,盟誓旦旦,或且如镂空画水。故末章曰:“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在《诗经·郑风·女曰鸡鸣》中,该成语表示夫妻情感美好(具体见译文)。
成语出处
《诗经·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译文:
击鼓的声音震响(耳旁),兵将奋勇操练。(人们)留在国内筑漕城,只有我向南方行去。
跟随孙子仲,平定陈、宋(两国)。不允许我回家,(使我)忧心忡忡。
于是人在哪里?于是马跑失在哪里?到哪里去寻找它?在山间林下。
生死聚散,我曾经对你说(过)。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
唉,太久。让我无法(与你)相会。唉,太遥远,让我的誓言不能履行。
《诗经·郑风·女曰鸡鸣》
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将翱将翔,弋凫与雁。
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译文:
女说:公鸡已鸣唱。男说:天还没有亮。不信推窗看天上,启明星已在闪光。宿巢鸟雀将翱翔,射鸭射雁去芦荡。
野鸭大雁射下来,为你烹调做好菜。佳肴做成共饮酒,白头偕老永相爱。女弹琴来男鼓瑟,和谐美满在一块。
知你对我真关怀呀,送你杂佩答你爱呀。知你对我体贴细呀,送你杂佩表谢意呀。知你爱我是真情呀,送你杂佩表同心呀。
成语用法
示例:我愿意守候你一生一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永远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