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争利
现象
与民争利,是一种
不正之风
现象,与民争利的行为,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不高、认识存在偏差所致。
主要表现
与群众争资源、争指标、争空间、争时间、争权利。是
依法行政
的大忌。
产生原因
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群众维权意识不强,监管工作上有缺失,制度执行力不够强。
应对方法
从基础抓起,从预防入手,特别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情做起。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是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
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管;
四是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为民谋利的良好机制;
五是加大与民争利案件查处的工作力度。
六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
社会影响
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
党群
、干群关系。官与民争利,加剧了官民对立,激起了
民愤
,加深了
民怨
。
参考资料
当前基层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的主要表现、原因及对策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09-22
闫华:官员缘何要与民争利?
.湖北日报.
交汇点评|“与民争利”何以“为民办事”
.上观新闻.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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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主要表现
产生原因
应对方法
社会影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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