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技术许可合同的一种。指当事人一方许可另一方在一定的期限,一定的地区,以一定的方式实施其专利技术而订立的技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采取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等形式。每种许可又可以按照实施方式分为生产许可、使用许可和销售许可以及再转让许可等各种形式。
基本介绍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而对专利实施许可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八号局长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对备案审查合格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将给予备案合格通知书及备案号、备案日期,并将通知书送交当事人。
让与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包括合法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经专利权人特别授权的一方也可以作为让与人对第三方许可;
一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的,让与人应当为全体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
主要内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
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
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例如:不可抗力条款;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争议的解决办法;关键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种类
普通实施
按照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合同的被许可方根据许可方的授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实施该专利,同时专利权人保留了自己在同一地域和时间实施该专利以及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独家实施
依照这类合同,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享有对专利的排他性实施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可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以此相同的方式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权人可自行实施。
独占实施
这种合同是指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从而排斥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实施该项专利。
相互交换实施
相互交换实施许可合同是指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就相互允许使用彼此的专利而订立的协议,也称交叉实施许可合同。
分实施
分实施许可合同是相对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而言的,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如果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就同一专利再与第三人订立许可合同,由第三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则被许可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后一种实施许可合同就是分实施许可合同。分实施许可合同只能从属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不得有任何超越行为。
说明
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监制的合同文本;
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合同书
转让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⒈项目名称 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专利权人: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申请号: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
⒉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⒊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 _________。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⒋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⑴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⑵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
⑶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
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⑴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月___日前。)
⑵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________。
⑶(排它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⒍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____。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⒎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⒏专利权完整担保条款 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⑤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转让方如果不如实向受让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受让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转让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⒐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转让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被告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受让方不得请求转让方返还。
⒑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⑴由于转让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⑵转让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⑶(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或者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⑷(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受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⒒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⑴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⑵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⒓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⒔专利产品的质量验收办法以 ________。 ⒕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__________。 ⒖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 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 受让方担保人(名称):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注意事项
专利权人通过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可以迅速进入原来企业并不占优势的区域领域,从而扩大企业的影响,并且专利权人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产品或技术的发展变化,最重要的是通过许可或交叉许可,企业可以组成产业联盟,实现市场垄断。对于被许可方来说,通过实施他人专利,特别是独占实施许可情形下,被许可人实际上获得了市场的绝对控制权;对研发能力不足的企业来说许可使用他人专利是产品进入市场的捷径。
那么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呢?
许可方和被许可方注意事项
1、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对方的资产状况、信誉状况以及是否有签订此类合同的合法的主体资格等作调研。
2、双方应弄清合同的性质,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对专利技术的验收采取何种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也可以约定以被许可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
4、专利技术水平较高,专业性较强,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用语一定要准确、清楚,对一些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要作出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以免发生歧义。合同条款表述一定要完整、规范。
5、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应当提交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
6、合同只要有违反合同约定金或赔偿损失的,就要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在约定违反合同约定金时,数额约定不能过高或过低,约定数额过低,损失得不到补偿,约定数额过高,会因数额过高得不到法律支持无法实现。一般而言,约定的违反合同约定金数额不能超出合同标的额,若一方的损失确实超过合同标的,可直接约定赔偿损失。
7、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双方当事人应明确合同标的采用何种物质载体(如图纸、文件资料、磁盘等)。
9、合同双方应对近期颁布的本行业最新法规和最新国家政策进行调研,对签订合同做指导。
10、当事人应当约定,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条款,根据违反合同约定情节轻重,规定违反合同约定方承担违反合同约定责任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
11、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转让人提交专利技术的时间。
12、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与合同履行期相关。
13、在诉讼中,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所有损失,不要主动放弃任何有利于己方的诉讼请求。
14、当事人应当约定专利技术达到上述指标的依据及评价办法,如是以行业标准、专家鉴定还是其他方式做依据和评价标准。
15、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履行的地点或可确定履行地点的可操作性办法。
16、当事人应明确约定验收所采取的具体标准、指标、参数、数据等或是应达到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17、当约定了违反合同约定金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超过违反合同约定金时应如何计算:是以违反合同约定金视作损失赔偿金额,不另外计算损失赔偿;还是仍需补偿违反合同约定金不足部分。
18、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还应写明双方对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19、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当事人必须在两年之内主张权利,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催告函予以催告,并保留催告证据。
20、合同中不但要约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也要约定后续技术的鉴定机关和鉴定程序。双方当事人对由专门的技术鉴定中心进行技术鉴定,还是由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应该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21、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应该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22、许可方为专利权人与其他非专利权人时,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经专利权人和其他非专利权人一致同意方可解除。
23、根据专利技术的载体不同当事人应明确约定采取何种交付方式转让,是通过运输、快递、传真、邮件等。
24、合同当事人应认识到,附条件合同只有在条件达到时,合同方为生效。
25、合同一方在因第三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能无法履行时,因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26、合同中应明确记载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等专利相关信息。
27、当事人应该按照互利原则,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使用专利技术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分享办法。具体为:双方对各自的技术改进成果都及时免费提供给对方或归一方所有或其他分享办法。
28、当事人对改进作出了贡献,应保存证据证明己方对改进作出了贡献。
29、验收注意事项
①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验收地点,如在许可方的工作地或者在被许可方所在地。
②无论合同中约定采用何种方式进行验收,都应当同时约定由验收方出具验收证明及文件,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
③合同双方应约定验收期限。许可方交付专利技术后,被许可方应在验收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验收,并及时通知对方验收结果。
④双方在初验不合格产生争议后应当积极寻找解决途径而不能消极等待。合同中应约定合同标的初次验收不合格后,再通过几次验收考核确定系何方责任以及验收费用如何分担。
30、当事人应明确约定技术合同总的成交金额。
31、若一方组织解散,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①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履行中若一方组织解散,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若在合同订立时一方正处于解散的变动期内且能预见其权利义务的继受者,则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继受者名称。同时须约定一方发生组织解散情形应及时告知相对方及违反此告知义务的责任。
②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注意相对方主体变更情况,若有变更解散情形的,应注意哪个法人或组织继受其权利义务,并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以上事实。
32、签字盖章:双方均应签署清楚无误的签名,当事方是单位的还应加盖公章。
3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当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后应如何处理,由哪一方承担责任。
34、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遭遇不可抗力后的通知办法和证明方法、双方可否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可否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问题要求赔偿、在何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等。
35、合同签订后双方住所地发生变化应通知对方并保留证据。
36、双方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其他劳动合同并存于一份协议中时,应对专利实施费和劳动报酬这两部分各自所占的比例明确约定。
37、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并保留证据。
38、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可撤销期间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当事人必须在一年之内主张权利。
39、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对用户已安装的专利设备发现质量瑕疵时,瑕疵的确定及责任承担的方式。
40、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当事人可约定选择协商、调解、仲裁、诉讼4种解决方式中的一种。
②如约定诉讼,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约定上述5个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
③如约定仲裁,应当明确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事项。
41、双方委托律师或他人代为处理合同事宜时,不应赋予其过大的权利,代为调查证据,代为出庭,自行和解,接受调解,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撤诉,申请执行,代为签署有关文书,转委托权等事项不能全部交由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处理,防止代理人与对方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42、双方应对各自内部人员的权限作出规定,禁止无权人员滥用单位公章、签字等与对方履行各项合同事宜,尤其不能作出不符合合同内容和己方利益的意思表示。
43、所谓限制性条款即在合同中约定转让人或者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专利技术范围的条款。合理的限制性条款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双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合同的性质从而约定双方使用该技术的范围与程度。如:分售许可合同,受让人有权再转让技术;而独占许可合同中转让人不但不能再转让,甚至在一定范围内也不得再使用该技术。
4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订立后,应当自合同生效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45、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清单、份数,以备查验。
46、双方发生争议后,需要对专利技术进行鉴定时,首先应由双方协商商定的机构进行验证,单方送检应经过另一方确认检验效力。
47、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写明主合同、相关凭据、有关会计资料等为本合同附件。并于合同签订后,妥善保管合同书以及主合同、相关凭据、有关会计资料等合同附件。
48、合同双方应正确区分单位与单位负责人的关系,应明确认识到单位负责人不能以其个人名义代表单位。
49、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局部性改进与实质性改进的标准、二者的区别。
50、合同尾部注意事项
①双方应在合同尾部标明清楚无误的签约时间。
②应在合同中写明本合同一式几份,几方持有。
51、不可抗力
①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时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向对方告知、证明。
②一方发生不可抗力后依约及时向对方告知、证明时应保存履行证据。
52、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履行中一方发生分立情形,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若当事人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正处于公司分立的变动期内且相对方能预见其变动后分立的组织,则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分立后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是由分立后的组织共同对合同的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是由其中一个组织承担;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一方是否会有分立可能,为避免纠纷发生,也可在合同中约定若一方分立其合同权利义务承担的分配原则。
53、双方应正确约束各自内部人员,预防员工被对方收买后作出不利于己方的行为,并且,不能用不正当手段收买对方人员妄图逃避履行合同义务。
54、注意保密事项。
①保密责任: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双方对专利技术都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泄漏,否则承担相应责任。但合同采取普通许可使用方式转让的,则让与方将专利技术许可给他人不属于违反保密义务。
②保密对象: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保密对象,应该对保密对象加以细化,以例举的方式列出,还应约定特定情况下的一些例外事项。
③保密范围: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保密范围,应约定在那些地域、行业范围内保密,以及为了某些需要所应约定的一些例外事项。
④合同双方应严格限制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以列举或其他方式具体约定。
⑤保密方法:当事人应明确约定采取哪些具体的方法、措施实施保密行为。
⑥保密期限: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保密事项的具体保密期限,不能只是有个概数而未明确具体的时间段、时间点。
⑦保密条款的独立性: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⑧合同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等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而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被许可方的注意事项
1、专利技术有效性审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被许可方未仔细审核该专利是否期限届满或因未缴纳年费等原因被宣布无效,或其是否第三方对该专利技术主张权利。可能导致在合同有效期内作为标的的专利技术有效期届满或被宣告无效;或在实施技术时第三方对该技术主张权利,影响被许可方对专利的正常实施。
被许可方应当对许可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进行严格的调查,应确认专利技术的有效性,是否有效期限届满或者因未缴纳年费等原因被宣布无效;是否有权利瑕疵,有无第三方对同一专利技术主张权利。
2、事前了解
①被许可方应当对许可方的履约信用,协作精神宜在合同签订前作充分了解。
②被许可方应对许可方的技术能力及水平作全面充分的了解:有无主攻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或人员参与技术工作;许可方参与研究开发工作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获奖情况、先前是否从事过类似领域技术工作,且其技术水平是否被认可等。
③工作经历调查。调查了解许可方有无曾经从事过相关技术工作的经历。
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所转让专利技术的性能,达到的有关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
4、应在合同中约定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专利的合法拥有者,并且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达到约定的目标。
5、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许可方提供技术指导的范围、具体内容等应约定的明确具体。
6、技术使用费的交付方式有一次总算总付、一次总算分期支付、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加预付入门费等方式。合同中应对支付方式做出明确约定。
7、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专利技术的研发阶段、技术成熟程度,是属于已经完成商品化开发的专利技术成果,还是尚处于小试阶段、中试阶段的专利技术成果。
8、当事人可明确约定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实施技术后的经济效益承担责任,即约定许可方保证被许可方达到约定的经济效益指标。
9、技术指导
①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许可方提供技术指导的方式,包括技术指导、培训、交流、现场操作及解决问题等。
②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许可方提供技术指导事项的期限。
10、双方就从属专利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方必须事先取得基本专利的专利权人的授权。
11、当事人应当确定双方使用专利技术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
12、被许可方取得专利技术后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1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报酬的结算期限。
14、受让人若有需要将受让的专利许可第三人实施,如与他人合作实施或入股联营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条件及有关事项。
15、被许可方实施专利不应超越约定的范围。被许可方实施专利超越约定的范围。被许可方应当停止该违法行为,承担违反合同约定责任,支付违反合同约定金或者赔偿损失。
16、被许可方验收
①当被许可方出具验收证明及文件时应当保存履行证据。
②在验收后的合理期限内被许可方应及时通知对方验收结果。
③被许可方在最后一次验收中发现专利技术不符合合同约定后,应及时向许可方告知验收结果且提出解除合同,并保存相关证据证明验收不合格。
④许可方正确履行了合同之后,被许可方应当按规定的期间验收领取专利技术。
17、被许可方应保存已按合同约定向许可方支付报酬的证据,以防日后就此产生争议。
18、合同双方应约定在合同终止后库存产品的处置方法。
19、起草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有效期不得超过专利权的存续期间。
20、当事人就共有专利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征得共有权人的同意。
21、签订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时,应确保转让人未在相同范围内就此专利已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22、如果许可方是根据在先的一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向第三方分售专利实施许可的人,则被许可方应调查许可方是否是根据《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而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否则,则无权许可他人实施。
23、被许可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许可方注意事项
1、许可方应当对许可被许可方的资产状况、信誉状况等作调研。
①对被许可方的履约信用,协作精神及其保密能力宜在合同签订前作充分了解。
②对被许可方的技术水平、技术消化能力有充分的了解。以免专利许可实施后还需投入大量精力来进行技术指导,如不可避免则应事先在合同中对这方面的报酬适当约定较高的数额。
2、支付方式
①约定提成支付方式应明确约定提成标准、比例、及相关解释。如,可以按照实施专利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②约定提成支付方式,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③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交付,均应保存交付的证据。
3、许可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许可方提交相关资料的清单、份数时应保存履行证据。
5、转让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
6、为保证专利权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的有效性,当事人应约定由何方缴纳专利年费和积极应对他人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6、当需要验收时,许可方应当提请被许可方按照约定提交验收证明及文件。
7、许可方不得要求技术被许可方接受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
8、合同中约定按照实际销售数额结算专利使用费的,应同时约定被许可方有向许可方通报产品的经营情况的义务。
9、许可方在接受被许可方逾期支付的转让费,并要求对方继续按合同支付转让费的行为视为其对单方解除合同权利的放弃。
10、许可方应对被许可方在转让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专利技术的行为提出承担侵权责任的主张,而不能主张违约责任。
11、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在何地区范围内使用该专利。
12、许可方提供技术指导的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应约定清楚。
1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专利的存续期间。
14、当事人可以约定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技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由何方承担责任。
15、约定提成支付方式应明确约定提成标准、比例、及相关解释。许可方同时应举证证明被许可方的销售额,以确定转让费数额。
以上细节问题,双方在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当加以重视,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从而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五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八百六十六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八百六十七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