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质量是指专利权的实际法律效力,包括:依法享受的保护范围适当,专利权稳定,难以被规避,侵权者难以逃脱法律责任,难以被发现法律保护漏洞,可阻止相同发明构思的其他实施例也成为专利,等等。
专利质量可按“明白标准”“授权标准”“胜诉标准”三个层次依次进行评价。明白标准是指专利申请文件只介绍清楚了发明的内容,不一定能够得到授权,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授权标准是指专利申请文件符合授权条件,但经验丰富的律师可发现保护范围内的瑕疵,导致“伪专利侵权”抗辩成功;胜诉标准是指专利申请文件没有与前人相同的撰写失误,构成专利侵权要件后就难以被抗辩。因此,撰写者必须掌握各种典型判例、可预测到各种措辞可能对未来专利侵权诉讼成败的影响。由于撰写不利、内在证据缺乏,本来应该受到的专利保护有时却无法被依法认定,就是专利的质量较差的表现。
加强对创新成果的激励,允许企业和企业化经营的科研机构、科技中介组织在健全
法人治理结构的条件下自主规定对科技成果贡献者的激励方式,包括产权激励方式,国家通过立法确认其合法性和不可侵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