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团干部,在工作单位专门从事共青团的工作,不担任和团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和职务,一般指团中央和地方各级团组织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学校设团的委员会组织的脱产、脱教、脱研的团工作人员,并可担任团委委员以上职务的。
主要工作
专职团干部主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团中央的方针、政策、决议、文件精神,组织本地区、部门、单位的团员学习、讨论,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关团员和先进青年的活动,如思想教育、文化技术交流、考察、参观、访问、慰问、演讲、比赛、公益活动、旅游等等,发展进步青年入团,举荐优秀团员入党,做好团务工作,切实履行团的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加强自身组织的建设,抓好团员队伍的工作,为党的发展提供有生力量,为中华复兴奉献青春和智慧。
职务卸免
出现下列情况,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职务自行卸免。
(1) 因工作调动、离开团的工作岗位的;
(2) 离职学习、研修并明确不再回团的岗位工作的;
(3) 已调离其组织所辖区域的。
委员、候补委员的职务卸免,由各该级团的
常务委员会提出名单,交委员会全体会议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