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合同,合同亦称“契约”。当事人双方(或数方)关于设定,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不同的划分角度,合同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经济合同与非经济合同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专门合同一般是指: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科技协作合同(包括科研、试制、成果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等)以及其他经济合同。这些专门合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