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以及最有效地和平利用所有能源;探讨能源与环境,能源与社会,能源与经济,节能和能源有效利用以及各种能源之间的互相关系;搜集和发表各种能源及其利用方面的统计数据;召开能源及经济方面的各种会议。
执行理事会由所有成员国委员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重要事务。下设三个常设委员会:
行政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研究委员会。由执行理事会选举产生一位理事长,一位主席和三位副主席。每届任期为3年。1985年中国成为执行理事会成员。
每3年召开一次大会。会期通常为4个工作日,即召开技术讨论会,圆桌会议,战略性能源研讨会和工作组会议。出席大会的代表来自能源及相关学科的世界著名人士,多达5000余人。这些会议是世界能源界最重要的能源研讨会,会议结论成为世界能源界决策的依据。第18届世界能源大会将于2002年在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第19届世界能源大会将于2004年在澳大利亚的悉尼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