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是专指用世界银行所提供的贷款安排的各类项目的总称。这类项目的贷款担保者一般是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机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承办单位及国家,必须提供贷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和有关经济情报。在我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涉及生产、流通、服务以及科研、教育、卫生等各个领域。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一般是由主管单位(即中央有关部门或省、市、自治区)根据各自需要和实施项目的能力,在国内“投入”来源和其他国内条件有保证的前提下,提出申请方案;由国家主管机构根据报请国务院批准的申请贷款额度、使用方向和分配原则,结合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的优先次序与轻重缓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申请单位实施项目的能力等因素,对各主管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综合平衡、审查、批准。凡属基本建设的项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
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为实施这类项目所需的国内“投入”,包括需要国内提供的人力、物资和各项费用(如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措施费、配套费、运杂费、管理费等),国家一律不列专项,均由项目所在单位按照国家
计划管理体制、渠道和实际可能,纳入本单位以及本部门或本地区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