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类厂房是火灾危险性分类中的一种,如果厂房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如下:(1)
闪点大于等于 60℃的液体;(2)可燃固体,则该厂房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厂房。
2. 可燃固体
2. 爆炸下限小于 10%的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能与空气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 60℃的液体雾滴
1.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