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制企业
企业制度形式
业主制也称单一业主制,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企业制度形式,它也是企业组织最传统、最简单的形式。它只有一个产权所有者,企业财产就是业主的个人财产。业主拥有完整的所有者权利和绝对的经营权威。企业通常由业主直接经营,业主享有企业的全部经营所得,独立地承担企业风险,同时对企业债务负有完全的偿付责任。
制度简介
也称“独资企业”。由个人出资经营的企业。出资者就是企业主,掌握企业的全部业务经营权力,独享企业的全部利润和独自承担所有的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它不是法人,全凭企业主的个人资信对外进行业务往来。
制度优点
(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的高度统一。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精神的发扬。(2)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强硬的预算约束。企业经营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因而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3)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和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
制度缺点
(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因为一个人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比较大。因此业主制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2)投资者风险巨大,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强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3)企业连续性差。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产权结构,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业主的病、死、他个人及家属知识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4)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劳资双方利益目标的差异,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效率的潜在危险。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0-06-15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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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制度简介
制度优点
制度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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