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东北局
1945年9月15日成立的机构
中央派出的领导东北地区包括辽东、辽西、吉林、黑龙江、松江、热河六个省委和旅大区党委及沈阳、抚顺、鞍山、本溪市委(后改设旅大、长春、哈尔滨、沈阳、抚顺、鞍山、本溪七个市委)工作的部门。机关驻沈阳市。1949年3月,中央任命高岗、李富春、林枫、张秀山、李卓然、凯丰、周桓、汪金祥、刘锡五等九人组成中共中央东北局。高岗任书记,李富春任副书记。1952年8月,中央任命林枫为第一副书记,张秀山为第二副书记,免去李富春副书记职务。11月,中央任命张明远为第三副书记。1954年3月,中央任命邓华为副书记。4月,中央撤销高岗、张秀山、张明远的书记、副书记职务。1954年4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11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宣布结束。1960年10月,根据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共中央东北局重新组建。中央任命宋任穷为第一书记,欧阳钦任第二书记,马明方任第三书记。中共中央东北局领导黑龙江省委、吉林省委、辽宁省委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共中央东北局工作陷入被动。1967年8月,中央电告中共中央东北局,停止对东北各省、市的领导,集中力量搞好东北局机关的斗批改,中共中央东北局停止工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21:00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