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盐务管理局
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
东安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盐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永州市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和管理全县盐业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销售等计划指标;
4、履行政府授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权,加强对盐产品市场的法律监督;
5、查处本县行政区域内私运、私销、私购盐产品等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业市场进行管理,办理行政复议;
6、对全县盐产品实行专营,核发、管理盐业许可证;
7、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人秘股、盐政股、运销股、财计股,下设井头圩批发部。
附注: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安县支公司是全县唯一一家国有食盐专营企业,目前与县盐务管理局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06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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