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朔画赞碑俗称
颜子碑,为唐代
平原郡太守
颜真卿书,字体端庄雄健,气势开张,为书法艺术珍品。该碑原存陵县县政府院内。
乐陵
太守,因
来觐省,遂作斯文。赞云:“大夫讳朔,字曼倩,平原
厌次人。”魏建安中,分厌次为
乐陵郡,又为郡人焉。厌次今移属
乐安郡,东去祠庙二百里。故厌次城今在
平原郡安德县东北廿二里,庙西南一里。先生形像,今则捏素为之,并二细君侍焉。郡尝为德州,其赞开元八年
刺史韩公思复刻于石碑。真卿去岁拜此郡,属
殿中侍御史平公冽、监察御史阎公宽、李公
史鱼、右金吾胄曹宋公謇,咸以河北
采访使东平王判官巡按狎至,真卿候于境上,而先生祠庙,不远道周。亟与数公泉家兄淄川司马曜卿、长史前洛阳令萧晋用、前醴泉尉李伯鱼、徵君左骁卫兵曹张璲麟、游尉韦宅相、朝城主簿韦夏有、司经正字毕、燿族弟浑、前参军郑悟初同兹谒拜,退而游于中唐,则韩之刻石存焉。佥叹其文字
纤靡,
驳藓生金,卌年间,已不可识。真卿于是勒诸他山之石,盖(不辞焉。至若先生事剪裱错位,移至翰而后)取其字大可久,不复课其工拙,故援翰而^不辞焉。至若先生事^迹,则载在《太史公书》、《
汉书》、《风俗通》、《武帝内传》、《十洲记》、《列仙》、《神仙》、《
高士传》,此不复纪焉。有唐天宝十三载季冬辛卯朔建。
1983年5月重新复制新碑,旧碑存陵县文化馆内。碑高2.6米,宽1.03米,厚0.22米,造型高大宽硕,四面刻。正面和两侧正文为晋
夏侯湛撰《汉大中大夫东方朔先生画赞》正文,背面为唐
颜真卿撰《东方先生画赞碑阴记》。碑阴
碑阳各15行,两侧各3行,每行30字,大字楷书。碑文内容是对东方朔的高度赞誉,简称《东方朔画赞碑》。
颜真卿书此碑时正值盛年(45岁),笔法刚健雄浑,遒劲严正,为颜碑中的珍品。苏轼云:“
颜鲁公平生写碑,唯
东方朔画赞为清雄,字间栉比而不失清远。”后见逸少本,乃知鲁公自临此。虽大小相悬而意良是,非自得于书,易为之言也。”(《
仇池笔记》卷下)此碑已初具后来
颜书的规模,在研究颜书的发展上有重要意义。原石多经剜刻,面目全非。传世有宋拓佳本。千百年来,世人争相拓摹,推崇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