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镇
海南省东方县原下辖镇
东方镇,海南省东方县下辖镇(已撤销)。
位于县境中东部,东和东北与广坝乡隔昌化江与昌江县七差乡相望,南与江边乡相接,西和西南与大田乡、天安乡相连;北与抱板镇隔岭,面积122平方公里。
东方地区宋代隶属感恩县古镇州峒(设在中方村);民国二十四年至民国三十八年(1935年至1949年)隶属乐东县;1951年隶属乐东县五区;1952年4月成立东方(小)县,东方辖地隶属东方县一区;1957年成立东方镇;1958年10月隶属东方红公社,同年12月由东方红公社和红星公社并为东方公社;1961年分出天安、广坝、江边3个公社,东方公社仍沿原名;1983年改为东方区;1987年改为东方镇,辖14个管理区;18个自然村,总人口18516人,其中农业人口17077人,非农业人口1439人。主要居民为黎族,少部分为汉族和苗族。1990年由于兴建大广坝水电站,水浸区的玉道村迁到抱板镇,万达村、冲报村迁到大田乡。1996年底该镇辖14个村委会,18个自然村,总人口16671人(不含广坝农场人口),其中汉族1117人,黎族15546人,壮族8人。镇政府驻在东方墟,距县城40公里,曾为东方(小)县县治所在地,现为该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交通方便,是江边、广坝、天安、公爱等乡通往县城八所的必经之地,各管理区都能通车。
该镇地处山区,地势自东南向西北倾斜,山岭连绵,植被茂密,林木较多。主要山脉有玉龙岭、旧村岭、西方岭、普光岭。河流主要有东方河,自西南向北注入昌化江。解放后兴建了天安水库和东方抽水站,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1996年有耕地面积33385亩,其中水田13182亩,坡地20203亩。农业以种植水稻为主,兼种番薯、玉米、山兰、坡稻等作物。此外,还种植花生、橡胶、甘蔗、芒果、椰子、剑麻等热带经济作物。1996年有剑麻6876亩,橡胶4062亩,椰子889亩,芒果4280亩;植树3680多亩。畜牧业以养牛、猪为主,1996年牛存栏量11343头,猪19084头,家禽15442只,社会总产值2231.48万元。境内有东方水泥厂(1996年转让,更名为东方烟海水泥厂)、国营广坝农场。全镇有汽车10辆、手扶拖拉机43辆,各种农用运输车166辆。境内蕴藏大量金矿、硅石、石灰岩石、花岗岩石。1996年该镇国内生产总值2977.9万元,财政收入90万元。
1996年有中学1所,师生共240人;小学13所,教师125人,学生2630人;电影院1间、文化站、广播站各1个;卫生院1所,医务人员34人。
该镇历史古迹有“三月三”发源地、古镇州城遗址、虞山石刻等景点。
1997年,东方县撤县设市,东方镇更名为东河镇
参考资料
第三章 乡 镇.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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