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广东、
浙江、江苏等东部省区经济的发展,使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度的加快,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不断上涨,致使传统的蚕桑产业发展受到制约,生产规模逐年下降; 我国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并拥有较为丰富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具备发展蚕茧丝产业的自然条件和社会基础。因此,将蚕茧产区逐步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进行战略性转移,对稳定我国蚕丝产业、保证我国茧丝绸大国地位、促进中西部地区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都有具有重要意义。为顺应和推进这一发展态势,商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但随着我国东部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地资源日益减少,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种桑养蚕在东部地区已逐步失去优势,出现明显的滑坡趋势。我省地处国家中西部,地域辽阔,人力资源丰富,且桑树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适应性,生长周期短,容易成林,不仅可绿化环境,固沙防风,涵养水源,净化空气,收到良好的生态效应,还可以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陕西委、省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茧丝绸行业的发展,召开的省委十届九次全会《讲话》和省人大十届五次会议上袁纯清省长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强调要“紧紧抓住国家‘东桑西移’的机遇,加大扶持力度,推进规模化、产业化,力争蚕茧产量在全国位次有大的跃升。”对于我省实施“东桑西移”工程,袁纯清省长、赵德全副省长多次做了重要批示。袁纯清省长考察了宝鸡千阳实施的国家“东桑西移”工程蚕桑基地项目,省政协副主席石学友专门考察了安康汉滨区、旬阳、平利等县的蚕桑基地项目和技改研发推广项目。
为配合国家实施“东桑西移”工程,加快陕西茧丝绸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陕西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开始连续3年,在陕南突破发展资金中每年切块1000万元,由商务厅、财政厅共同组织安排项目,重点用于陕南蚕桑基地项目建设。省财政预算再安排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全省蚕桑基地项目建设和扶持茧丝绸行业健康发展。为此,省财政厅、商务厅制订并印发了《陕西省东桑西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省财政厅为资金管理部门,省商务厅为项目管理部门,并规定了陕西省东桑西移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东桑西移专项资金的申请及项目申报、审核、验收,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与拨付,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共7章31条。确定陕西省东桑西移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与方向主要为以下5个方面:一是支持符合国家“东桑西移”发展战略的蚕桑基地建设。包括建设陕南优质桑(柞)蚕生产基地,培育关中高效蚕桑生产基地,开发陕北兼顾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生态型蚕桑生产基地;二是支持解决行业发展“瓶颈”与薄弱环节的技术研发推广项目。重点支持选育、推广适用的优良蚕桑品种,支持研究推广桑苗快速繁育和蚕桑病害防控、小蚕共育、壮蚕省力化饲养、方格簇营茧、节能烘茧等先进适用技术,支持研究制定蚕桑、茧丝绸相关生产技术规范与地方性行业标准,支持桑(柞)蚕茧丝资源开发与循环利用等项目;三是支持提升产业发展关键环节中装备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改造蚕种繁育与催青、小蚕共育、鲜茧检测与烘干、缫丝加工等生产环节的装备,支持推进产业升级的重点项目;四是支持有助于茧丝绸产业持续平稳发展的基础性项目。如茧丝绸产业发展战略研究,茧丝绸历史文化的挖掘整理,
企业品牌的宣传培育,消费市场的拓展等项目;五是支持茧丝绸产业规避风险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用于产业救济专项支出。
为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6月初,省商务厅还会同省财政厅召开了陕西省“东桑西移”工作布置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东桑西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了《陕西省蚕桑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规范》,并针对低产桑园改造和技改研发推广项目的实施验收问题,专文做出了具体规定。经过各市(区)、省管县商务和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认真审核,逐级申报,全省有一批投资少、见效快、技术先进、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被推荐了上来,经省商务厅、财政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后,已批复下达了2007年东桑西移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的蚕桑基地项目10个,技术研发推广项目7个,加工环节技术改造项目6个,行业发展基础性研究项目1个。待项目全面验收合格完成后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