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硅工业行业协会成立于2003年10月,是东海县境内或东海县业主在县外从事硅产业生产、经营、销售、检测、科研等业务的企业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是东海县硅工业行业的自律组织。
组织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章,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充分发挥本协会在东海硅工业行业中的桥梁、信息、窗口、信誉、服务五个作用,规范会员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行业的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东海硅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业务范围
(一)利用硅工业展厅、晶硅网硅产业宣传片搭建的宣传平台,全面展示东海硅产业现状、地位和成就,扩大产业对外影响,发挥协会对外宣传的窗口作用;
(二)开展本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收集和反映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请求,向政府提出行业管理政策、经济政策、发展规划、生产标准等方面建议,并协助政府宣传和落实有关方针政策,搭建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
(三)通过编印书籍资料、信息通讯、行业简报等方式,定期发布硅材料产品信息、市场信息和科技前沿信息,并与科研单位联系,为企业提供咨询及技术攻关服务;
(四)充分利用协会形象和声誉,公正客观地推介会员企业的资质信誉、生产规模、产品质量等情况,为会员从事项目申报、进出口报关、银行贷款等活动提供必要的证明;
(五)积极与国家、省、市质量管理部门沟通和协调,协助会员企业争创市级、省级、国家级品牌;
(六)开展行业座谈、行业评比、组团参展等活动,加强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行业凝聚力;
(七)开展石英原料及产品检测,吸引外地石英原料商,为企业寻找原料供应渠道,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八)引导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纠正行业不正当竞争,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配合企业和相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吸引外地优秀硅工业企业前来投资建厂,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实力;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及会员单位委托的其它事项。
组织结构
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协会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亦可召开临时理事会议。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部分职权,对理事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