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苑社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道,占地面积9.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总居住人口近1000户,约3000人。社区内各项配套设施、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是首批获得广州市“绿色社区”称号的社区,曾荣获“安全社区”“无毒社区”、“示范社区”和省级“文明社区”等称号。
在过去一年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中,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及帮助下,社区居委大力整合资源,充分调动辖内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大社区各项建设的财力、物力、人力投入。小区环境优美、社会治安稳定、物业管理服务完备,是一个适宜生活居住、安家乐业的社区。
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2005年4月13日在社区通过全体党员选举,依法成立了第二届东苑社区支部委员会。在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抓好党员经常性的管理工作,每月按时、足额收齐党员的党费上缴街道党工委。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组织在创建中的核心作用,实现“一居民区一党支部”。
依法成立社区居委委员会。2005年4月22日在东苑社区通过全体居民代表选举,依法成立了第二届东苑社区
居民委员会。现社区居民委员会能明确自治职能,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定了《东苑社区居民公约》、《消防安全公约》和《计划生育公约》等,有效发挥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作用。
社区成立各种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内建立青年志愿者、妇女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及各种服务性民间组织,并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社区管理中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社区居民委员会能履行自治职能,设有议事机构,成员5名;执行机构,专职人员3名。居委工作人员各负其职,能及时处理社区建设、管理事务中的问题,以人为本,为广大居民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