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旅游局是东莞市政府主管全市
旅游业的工作部门,是市府工作部门及下属单位,办公地址是东莞市城区万寿路76号市府大院内,办公时间是08:00-18:00。
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拟定旅游工作政策和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业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旅游业总体规划,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制定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的规划和建设,负旅游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四)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实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及
旅游设施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六)负责组织和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负责导游的年度审核工作。
(七)指导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全局人事、纪检、监察、党务、计生、会议、文秘、保密、档案、财务、接待、保卫以及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科室及有关单位的联系,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质量规范与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全市旅行社和旅游星级饭店,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规范旅游企业服务标准,监督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星级饭店的质量规范及管理工作;审核报批国内、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的规范、管理及协调工作;组织实施三星级及以下饭店的星级评定和年度复核工作,组织四星级以上饭店的推荐工作。负责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导游关系挂靠和调动以及导游员年度审核及导游证办理、迁移、变更、注销等导游业务的办理;承担旅游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促进旅游业的人才培养与交流。
资源与市场开发科
主要职责:组织旅游资源普查,拟订旅游资源开发战略,参与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旅游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旅游区建设,协助旅游景区解决建设和管理的实际问题;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开展旅游形象宣传;组织和指导旅游市场促销工作;处理对外旅游宣传的事务。
信息科
主要职责:负责旅游的统计,旅游的规划,网站的建设、维护,信息的收集、整理、更新、发送等方面的工作。
直属单位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主要职责:全面受理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投诉;受理并处理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根据委托授权,开展本市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旅游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检查本市旅游企业贯彻旅游服务质量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并发布旅游质量公告;负责本市旅游服务质量的投诉统计与分析工作;协助省质监所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的专项调查;负责对我市各旅游经营单位、旅游经营场所执行旅游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市旅游局赋予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东莞市城区万寿路76号市府大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