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武术交流大赛
2013年8月18日在东莞市寮步镇东楹武术俱乐部举办的活动
东莞市武术交流大赛于2013年8月18日在东莞市寮步镇东楹武术俱乐部举办。
基本情况
一、:
二、:、东莞理工学院武术协会
三、:、东莞理工学院武术协会
四、协办单位:惠州市武术协会、兴宁市武术协会、益阳市武术协会、惠州市惠城区武术协会
五、媒体支持:广东电视台、南方卫视、东莞电视台、东莞日报、羊城晚报、信息时报、东莞阳光网
六、比赛时间:2013年8月18日
七、比赛地点:东莞市寮步镇东楹武术俱乐部
出席领导:市体育局、镇体委领导
出席嘉宾:香港影视明星 第四届东莞市武术交流大赛暨2013年南粤武术散打邀请赛
八、参加单位:
各级武术协会、武术组织、各大专院校、中专、中学、小学、幼儿园,各武术馆校、俱乐部、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体协,各企事业、机关团体,各社区、街道、村镇均可组队参赛或个人参赛。
参加项目:
(一)自选和国际竞赛规定项目,
1、长拳类: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2、南拳类:南拳、南刀、南棍。
3、太极拳类:自选太极拳、自选太极剑。
(二)传统拳术,
1、拳术类:武术操、五步拳、连环拳、八步连环、小红拳、罗汉拳、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木兰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武当拳、其它拳术。
2、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其它太极拳。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的规定套路均为传统项目。
3、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行、地术拳、其它南拳。
(三)传统器械,
1、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其它器械。
2、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其它双器械。
3、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它软器械。
(四)对练项目: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对练。
(五)品势项目:跆拳道个人表演。
(六)对抗项目:散打、搏击、跆拳道。
(七)集体项目(武术、跆拳道表演项目)。
(八)传统、自选、规定套路和跆拳道品势表演项目按年龄分组:
A组:8周岁以下
B组:9周岁至12周岁
C组:12周岁至17周岁
D组:18周岁至39周岁
E组:40周岁至59周岁
F组:60周岁和60周岁以上
(九)跆拳道竞技、散打对抗项目按体重分组:
A组:48kg 48kg以下
B组:52kg 49-52kg
C组:56kg 53-56kg
D组:60kg 57-60kg
E组:65kg 61-65kg
F组:70kg 66-70kg
G组:75kg 71-75kg
H组:80kg 76-80kg
I 组:85kg 85kg以上
参加方法:
(一)每队可报运动员人数不限(男、女均可),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3个单项。可兼报散打、跆拳道和集体项目。
(三)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性别、年龄组不限。人数不得少于8人(少于8人时不予编排)。内容以单项拳种拳术或单项拳种器械为主要体现形式。
(四)参加队员比赛期间伤病一切自理。
竞赛方法:
(一)比赛采用2011年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试行)。
(二)同类拳种、器械集中编组,凡每一拳种、器械不足5人时均集中编为“其它类”。
(三)项目时间,
1、自选和国际竞赛规定项目套路时间不少于1分20秒。
2、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木兰拳类项目除外)。
3、对练不少于40秒。
4、太极拳4—6分钟。演练至5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5、太极器械3—4分钟。演练至3分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6、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可以配乐(自备CD盘或音乐磁带),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其他内容,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
录取名次:
(一)本次比赛按各组别和各单项男、女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并颁发奖牌、纪念证书。集体项目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并颁发奖杯或牌扁。
(二)本次比赛设“最具武术特色幼儿园/学校/武术馆/培训中心”与“武术突出贡献奖”。主要依据参加队员的数量,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
(三)本次比赛设“童星奖”,对于特别优秀武术运动员而设立奖项。
(四)本次比赛颁奖仪式将邀请领导嘉宾、影视明星为获奖单位、运动员颁奖。
报名
1、单练项目每人每项人民币100元;集体项目每人60元。
2、点击下栽大赛报名表,各单位或个人填写好报名表和项目费用一并送到大赛组委会(5月25日截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的运动员名单将没印在秩序册上),或以电子邮箱方式发到:
3、报名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地小学路5号 (东莞市武术交流大赛组委会)
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二)裁判人员由大赛组委会选派,另行通知。
其它
(一)请各代表队领队或教练,于8月17日下午14: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会议地点:塘厦镇体育馆.
(二)各参赛领队或教练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8月17日下午17: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符合者,不予更改。
(三)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8月17日17:00点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组委会(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四)请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五)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六)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七)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服装和器械自备。
(八)各参赛单位或个人8月18日9:00前在大赛签到处报到。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3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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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