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府工作部门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是东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规划,以及促进科技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部门预算执行,制定分管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
(四)拟订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工作进行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和监督评估。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市重大科技计划(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主动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承担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相关工作。推进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
(七)牵头组织省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负责健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市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研发机构等全市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八)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九)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牵头组织开展本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会同相关部门和园区、镇(街道)推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十)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和港澳台专家工作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和港澳台优秀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以及重点外国和港澳台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承担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核、管理和监督实施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
(十二)负责国家、省科学技术奖以及中国政府友谊奖等的推荐提名工作。负责社会力量设立的地方性科学技术奖的监管和指导。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科技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卓庆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林刚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三级调研员:李芳
分管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健
分管综合规划与科技重大专项科、资源配置与监督诚信科,联系市电子计算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钟靖平
分管高新技术科、科技合作与引进智力管理科,联系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市科技馆馆长:谢华
分管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主持市科技馆全面工作
副局长(挂职):吴文剑
分管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
四级调研员:冯卫民
代表市科技局参与大湾区大学筹建工作
四级调研员:区合笑
四级调研员:罗广林
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审批协调科)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安全生产、保卫、政务公开、信息化、一般专项经费预算、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和批件、证书发放及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相关科室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决定和服务工作。协调做好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工作,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协调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资源配置与监督诚信科
主要职责:承担建立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市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本部门预算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市科研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重大政策建议,组织开展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工作。拟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和措施并推进落实。负责组织开展科技调研工作。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
综合规划与科技重大专项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国家、省、市创新调查、科技统计和科技形势分析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拟订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牵头拟订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高新技术科
主要职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计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组织实施市百强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
主要职责:提出创新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发展方针和政策,编制发展规划,组织申报,指导、服务其建设和运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进各类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工作进行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和监督评估。负责指导市创新强镇建设,推动辖区人才、技术、产业、资本协同,促进成果转化落地和新兴产业培育集聚,提升区域创新综合实力和治理水平。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科技进步、专业镇技术创新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承担扶贫、科技援藏援疆等任务。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安全生产等民生科技领域科技进步与协同创新。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进科技招商工作。推进全市新型研发机构科学准入支持与提质增效,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绩效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协调推动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市生产力促进机构工作。承担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提名工作,以及社会力量设立的东莞市科学技术奖的监管和指导。
科技合作与引进智力管理科
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牵头组织开展本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承担本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担外国和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推动建立外国和港澳台优秀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以及重点外国和港澳台专家联系服务机制。组织推荐中国政府友谊奖专家工作。按权限承担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拟订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政策和措施。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提出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推动国内外高校来莞开展研究生培养(实践)活动。
纪检监察室(市纪委派驻机构)
主要职责:督促局机关(含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局机关(含归口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问责建议,初核、调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受理检举控告,负责派驻局机关(含归口监督单位)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业务受理大厅
参考资料
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政府.
科技局内设机构.东莞市政府.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17-11-10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7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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