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东营市人民政府职务部门
东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法制办,是市政府的法制工作办事机构,承担着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监督、行政复议应诉、法制宣传教育等职责,为市政府决策、执行、监督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是市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机构概况
东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前身东营市政府法制局成立于1990年3月,2001年8月改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历经四次机构改革,名称、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虽有变化,但其主要职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直呈现出加强的趋势。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发布实施以来,全市政府法制系统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立足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遵循“一条主线、两个定位、一个目标”的工作思路,强化“落实就是能力,实干就是水平”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争创一流,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担当起依法行政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顾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市编委先后批复,为我办增设文件审查登记科、行政调解裁决科,增加行政编制2人,并相应增加了有关行政职能。为推进行政复议委员试点工作,为我办增设1名副主任;将复议应诉科分设为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设立市政府法制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6人,主要承担市政府重大民商事活动法律服务和行政复议相关工作。现有领导职数1正1副,内设科室7个,下属科级事业单位1个,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8人,为进一步拓宽政府法制工作职能,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机构领导
裴秀峰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主持市政府法制办的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下派帮扶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调解裁决、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及市政府法律顾问联系等工作。分管综合科、行政复议科(挂行政调解裁决科牌子)、行政应诉科、市政府法制服务中心。
王仕刚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协助裴秀峰同志分管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机关文电、会务、信访、督查、接待、政务公开、人事、财务、联系服务企业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管理、涉法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分管法规科(文件审查登记科与其合署)、行政执法管理科(行政执法督查科与其合署)。协助裴秀峰同志分管综合科。
科室职责
综合科
1、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办机关电文、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会务、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3、负责办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
4、负责办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5、草拟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
6、负责全市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8、负责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和新闻发布及网站维护管理工作。
9、承担市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学会具体工作。
10、承担市政府领导集体学法组织筹备等具体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科
1、拟定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2、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通告草案的起草、审查、修改、常务会议审议汇报等具体工作。
3、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
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非规范性文件涉及的法律政策性审核工作。
5、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6、负责组织研究并汇总上报省人大、省政府发送市政府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7、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
8、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9、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标准文本编辑工作。
10、承办市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监督协调科
1、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2、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3、负责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4、承担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的协调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工作。
6、参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参与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和监督工作。
7、承担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工作。
8、承担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有关工作。
9、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和证件发放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复议科
(行政调解裁决科)
1、承办依法由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工作。
2、承办依法由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3、承办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
4、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工作。
5、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案件。
6、负责处理涉及市政府的非诉讼涉法事务。
7、承办由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
8、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9、负责研究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法律法规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10、承办市政府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全市具体行政调解工作。
11、负责审核部门代市政府行政裁决的初步意见。
12、负责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统计分析。
13、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络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单位
东营市政府法制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和宣传;为市政府重大民商事活动提供法律服务;承担行政复议相关法律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参考资料
市政府法制办机构概况.东营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法制办领导 .东营市人民政府 .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22:09
目录
概述
机构概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