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红十字会
东营市政府部门
东营市红十字会是东营市政府部门,负责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兴建和管理救灾备灾设施等。
机构职能
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兴建和管理救灾备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根据灾害和事件的具体情况,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款,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2、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城镇居民委员会、农村、牧区,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3、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工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开展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供者动员、宣传、组织和供髓者资料数据的储存、检索工作;
4、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工作;
5、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机场、火车站、宾馆、商场、公园、货币兑换处等公共场所可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
6、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交流;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并协助各级人民政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9、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10、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机构领导
会长:刘美华
常务副会长、党组书记:司传珍
副会长、党组成员:孙乐友 郭连玉
综合科科长:刘永新
业务科科长:刘波
机构地址
东营市东城东二路与南一路十字路口东150米路北(359号)交通局大楼15楼
参考资料
东营市红十字会职能.东营市红十字会.
组织机构.东营市红十字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22 15:15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