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隶属于东阳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
2.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市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指导全市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3.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4.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参与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铁路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5.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6.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7.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实施省政府的定价目录,负责全市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参与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
8.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建设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9.负责全市基本建设、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金华市、本市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参与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市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10.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市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
11.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12.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对外开放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市“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指导全市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
13.按权限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14.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5.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16.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17.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分类指导对口支缓、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牵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
18.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能源体制改革、结构调整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预测预警,承担电力运行管理、电力电量综合平衡,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建立煤电油气运等能源要素保障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应急预案、保障政策和措施。承担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工业节能、节电、节水、清洁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推进新能源的推广应用和项目示范建设。指导能源利用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承担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发展、社会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策风险评估。协同推动重大任务、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社会建设分析评估,总结交流、宣传推广经验成果。负责社会发展、社会改革重大事项和重要政策的督查工作,组织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整改落实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社会建设领域数字化改革,承担数字社会工作专班职责,协调“数字社会”建设。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能
领导班子
韦朝阳:党组书记
蒋国威:局长
金国栋: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祖安:党组成员、专职副书记
杜俊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吕中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斯文:社建委委员、专职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