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袖清风
汉语成语
两袖清风(拼音:liǎng xiù qīng fēng)是一个汉语成语,最早出自于元·陈基《次韵吴江道中》。
成语出处
最早出处
元·陈基《次韵吴江道中》:“两袖清风身欲飘,杖藜随月步长桥。”
衍生典故
明·于谦《入京诗》:“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后世据此典故引申出成语“两袖清风”。
成语故事
于谦,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 ,浙江钱塘人,二十四岁中进士,不久做了监察御史。他同情百姓疾苦,在任期间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明宣宗很赏识他。于谦被破格提升为河南、山西巡抚后,衣食住行仍很俭朴。
明英宗九岁即位,宦官王振专权。他以权谋私,是一个贪得无厌的贪官。每逢朝会,各地官僚为了讨好他,多献以珠宝白银,巡抚于谦每次进京奏事,总是不带任何礼品。他的同僚劝他说:“你虽然不献金宝、攀求权贵,也应该带一些著名的土特产如线香、蘑菇、手帕等物,送点人情呀!”
于谦笑着举起两袖风趣地说:“带有清风!”以示对那些阿谀奉承之贪官的嘲弄。并作诗一首:“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绢帕、蘑菇、线香都是他任职之地的特产。于谦在诗中说,这类东西,本是供人民享用的。只因官吏征调搜刮,反而成了百姓的祸殃了。他在诗中表明自己的态度:我进京什么也不带,只有两袖清风朝见天子。诗中的闾阎是里弄、胡同的意思,引申为民间、老百姓。
成语寓意
于谦每次进京,不屑于行贿而是两袖清风,光名正大地去奏事,堪称清廉为官的楷模。那些送奇珍异宝给王振的官吏,只会“肥”了自己,“瘦”了百姓。“吃、拿、卡、要,打官腔”是官僚主义和消极腐败的具体表现,不可不除。成语告诉人们,为官者只有像于谦一样两袖清风,思人民之所想,给人民之所需,才能当好人民的公仆,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成语运用
“两袖清风”原指两袖迎风而起,飘飘扬扬的姿态。后多用于比喻做官的时候非常清廉,除衣袖中的清风之外,别无所有。
含褒义;在句中一般作谓语、定语。
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三回:只是那赔修的官项,计须五千余金,后任工员催逼得又紧,老爷两袖清风,一时那里交得上。
清·李伯元文明小史》第十二回:他自己做了几十年的官,依然是两袖清风。
成语辨析
两袖清风—廉洁奉公
“两袖清风”与“廉洁奉公”意义相近,两者皆有清廉做官的意思;区别在于“两袖清风”侧重于没有财产,一无所有;“廉洁奉公”则是侧重于廉洁不贪污,忠诚的奉行公事。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5 08:00
目录
概述
成语出处
成语故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