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袖清风(拼音:liǎng xiù qīng fēng)是一个
汉语成语,最早出自于元·陈基《次韵吴江道中》。
元·
陈基《次韵吴江道中》:“两袖清风身欲飘,杖藜随月步长桥。”
于谦,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 ,浙江钱塘人,二十四岁中进士,不久做了监察御史。他同情百姓疾苦,在任期间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明宣宗很赏识他。于谦被破格提升为河南、山西巡抚后,衣食住行仍很俭朴。
明英宗九岁即位,宦官
王振专权。他以权谋私,是一个贪得无厌的贪官。每逢朝会,各地官僚为了讨好他,多献以珠宝白银,巡抚于谦每次进京奏事,总是不带任何礼品。他的同僚劝他说:“你虽然不献金宝、攀求权贵,也应该带一些著名的土特产如线香、蘑菇、手帕等物,送点人情呀!”
绢帕、蘑菇、线香都是他任职之地的特产。于谦在诗中说,这类东西,本是供人民享用的。只因官吏征调搜刮,反而成了百姓的祸殃了。他在诗中表明自己的态度:我进京什么也不带,只有两袖清风朝见天子。诗中的闾阎是里弄、胡同的意思,引申为民间、老百姓。
于谦每次进京,不屑于行贿而是两袖清风,光名正大地去奏事,堪称清廉为官的楷模。那些送奇珍异宝给王振的官吏,只会“肥”了自己,“瘦”了百姓。“吃、拿、卡、要,打官腔”是官僚主义和消极腐败的具体表现,不可不除。成语告诉人们,为官者只有像于谦一样两袖清风,思人民之所想,给人民之所需,才能当好人民的公仆,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清·
文康《
儿女英雄传》第三回:只是那赔修的官项,计须五千余金,后任工员催逼得又紧,老爷两袖清风,一时那里交得上。
清·
李伯元《
文明小史》第十二回:他自己做了几十年的官,依然是两袖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