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安全是指
公民身份、财产等个人信息的安全状况。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和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个人信息受到极大的威胁。
恶意程序、各类钓鱼和欺诈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同时
黑客攻击和大规模的
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与各种
网络攻击大幅增长相伴的,是大量网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与
财产损失的不断增加。
公开信息表明,在2011年至2015年中有11.27亿用户隐私信息被泄露、
个人财产受到损失,被泄露的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设备信息、账户信息、隐私信息、社会关系信息和网络
行为信息等。人为倒卖信息、手机泄露、PC电脑感染、
网站漏洞是个人信息泄露的四大途径。个人信息泄露危害巨大,除了个人要提高
信息保护的意识以外,国家也正在积极推进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立法进程。
1. 基本信息。为了完成大部分网络行为,消费者会根据服务商要求提交包括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Email地址及家庭住址等在内的个人基本信息,有时甚至会包括婚姻、信仰、职业、工作单位、收入等相对隐私的个人基本信息。
2. 设备信息。主要是指消费者所使用的各种计算机
终端设备(包括移动和固定终端)的基本信息,如位置信息、Wifi列表信息、Mac地址、
CPU信息、
内存信息、
SD卡信息、操作系统版本等。
5. 社会关系信息。这主要包括好友关系、家庭成员信息、工作单位信息等。
6. 网络
行为信息。主要是指上网行为记录,消费者在网络上的各种活动行为,如上网时间、上网地点、输入记录、聊天交友、网站访问行为、网络游戏行为等个人信息。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和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互联网的
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恶意程序、各类钓鱼和欺诈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同时
黑客攻击和大规模的
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与各种
网络攻击大幅增长相伴的,是大量网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与
财产损失的不断增加。
信息安全“
黑洞门”已经到触目惊心的地步,网站攻击与
漏洞利用正在向批量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用户隐私和权益遭到侵害,特别是一些重要数据甚至流向他国,不仅是个人和企业,信息安全威胁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层面。
从某漏洞响应平台上收录的
数据显示,该平台已知漏洞就可导致23.6亿条隐私
信息泄露,包括
个人隐私信息、账号密码、银行卡信息、
商业机密信息等。导致大量数据泄露的最主要来源是:互联网网站、游戏以及录入了大量身份信息的政府系统。根据
公开信息,2011年至2015年中,已有11.27亿用户隐私信息被泄露。
2013年底,一家为全国4500多家酒店提供
网络服务的公司因系统存在
安全漏洞,致使全国2000万条宾馆住宿记录泄露,泄露的信息包括用户姓名、证件号、
联系方式、住宿时间等等。
《网络安全法》规定,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针对个人
信息保护的痛点,《网络安全法》在信息收集使用、
网络运营者应尽的保护义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针对取证难、追责难的困局,《网络安全法》还明确了
网络信息安全的
责任主体,确立了“谁收集,谁负责”的
基本原则。
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
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
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