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助学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支付特约教育单位除义务教育外所有学历入学、本科(含本科)以上非学历入学所需教育费用(学杂费和生活费)的人民币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国家助学贷款(
信用贷款)和
商业助学贷款(
担保贷款)。
4、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
信用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国家助学贷款除外;
5、 提供我行认可的资产抵、
质押或具有代偿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三方保证人,国家助学贷款除外;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受教育者所在学校的学杂费和生活费之和,具体按以下情况分别掌握:
1、以我行认可的
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质物价值的90%;
2、以可设定抵押权的
房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经我行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70%;
7、
贷款本息还清,解除抵(质)押登记手续,变更保险第一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