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凡未成年或成年但未婚嫁的
女子,多将头发集束于顶,编结成两个髻。其状左右各一,与树枝
丫杈相似,故名“
丫头”,亦称“丫”。
两髻形状如“丫”形,故称丫髻。因有两髻,故又名“
双丫髻”、“双
髻丫”、“双角髻”、“双童髻”。一般为侍婢、童仆或男女儿童常梳的发式;未婚女子也有梳的,但多为贫家女儿。北宋陆游《浣花女》诗:“江头女儿双
髻丫,……插髻烨烨牵牛花”。在明代,只小婢伎梳扎,未婚女子要梳“三小髻”。河南洛阳出土一件商代玉雕
人像,头上梳有
双丫髻。可知这种髻式,商代已有。
双丫髻各代均流行,其行稍有不同变化。
丫髻是一个实心的发髻,一般妇女在年幼时以梳丫髻为主,成年之后则改梳丫髻,到出嫁之日,再将发鬟改为成为少妇的发髻。如果已过婚龄而未出嫁,那也只能梳鬟而不能梳髻。所以,梳髻与梳鬟,是古时妇女婚嫁与否的一种标志。
杜甫《
负薪行》诗曰:“夔州处女发半华,四十五十
无夫家。更遭丧乱嫁不售,一生抱恨堪咨嗟。土风坐男使女立,应当门户女出入。十犹八九负薪归,卖薪得钱应供给。至老双鬟只垂颈,”就是描述四川夔州(今奉节)地区的妇女,因连年战乱,男丁减少,知道四五十岁还找不到婆家,但仍梳着待嫁的发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