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
社会团体
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是由民政部登记、外交部主管的社会团体,系1997年4月由中俄两国元首倡议成立的民间友好组织,得到两国政府大力支持,并被确定为中俄民间友好交往主渠道。委员会吸引了双方社会各界代表广泛积极参与,为促进中俄世代友好、深化双方各领域合作、推动两国民间交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发展历程
2022年4月21日下午,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地方合作理事会中俄双方全体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会议设置6个议题,中俄双方嘉宾分别围绕相关议题进行发言。
委员会宗旨
巩固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社会民意基础,积极宣传两国世代友好的和平理念,扩大两国人民间的相互理解,加深传统友谊,推动各领域友好交流与合作。主要任务是向两国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双方其他民间组织交往,特别是青年一代的友好交流,推动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领导
根据《委员会活动指导原则协议》,委员会分设中方和俄方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本届委员会中方主席是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同志(2019年7月习近平主席批准),秘书处设在外交部欧亚司。俄方主席是俄罗斯总统维护企业家权益全权代表鲍里斯·季托夫。双方委员主要从社会各界代表中推选产生。
下设理事会
1.地方合作理事会
2.友人理事会
3.文化理事会
4.实业家理事会
5.妇女理事会
6.青年理事会
7.专家理事会
8.媒体理事会
9.生态理事会
10.医学理事会
11.科学与创新理事会
12.宗教事务理事会
13.健康生活方式理事会
14.残疾人事务理事会
15.老朋友理事会
16.教育理事会
全体会议情况
委员会工作得到两国领导人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根据《委员会活动指导原则协议》规定,委员会每两年举行一次中俄双方全体会议,在两国轮流举办。截至目前,委员会共举行了十三次全体会议(1997年11月、1999年1月、2000年10月、2001年10月、2003年9月、2005年5月、2007年5月、2009年11月、2011年12月、2015年9月、2017年7月、2019年12月、2021年12月)。
参考资料
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全国社会组织查询.
简介.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地方合作理事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9 19:55
目录
概述
发展历程
委员会宗旨
委员会领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