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根据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并发[2001]19号),设置
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
职能部门。
办公室(信息网络处)、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一处(市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组织二处(党建工作协调处)、新兴领域党建处(市社会工作党委办公室)、综合干部处、地区干部处、党政干部处、经济干部处、企业干部处、宣教科技干部处、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公务员一处、公务员二处、公务员三处、人才工作一处、人才工作二处(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干部教育处、干部监督室(举报受理中心)、人事处、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