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莞市委党史研究室是东莞市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党史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全市各部门、各镇街的党史工作。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党史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全市各部门、各镇街的党史工作。
(二)承担和组织党史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宣传、党史纪念活动、党史资料征编、党史咨询、党史遗址保护和场馆建设、红色旅游、党史题材作品编审出版、党史业务指导等工作。
(三)综合利用党史资料和党史研究成果,为市委以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四)承担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部门设置
机构领导
主 任:李翠青
副主任:林俊强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协助室领导综合协调有关工作;负责文秘、人事、档案、保卫、行政管理、老干部、计划生育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史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和党史纪念活动的组织;负责党史书刊的出版、征订和发行工作。
(二)征集编研科:负责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工作;编辑党史书刊和党史网页;组织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负责镇(街道)、市直单位党史工作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