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2012年12月31日发出。发表于2013年2月1日《人民日报》。2014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若干意见》共七部分:一、建立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努力夯实现代农业物质基础;二、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三、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五、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六、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七、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若干意见》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三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全面确立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四化同步”等战略思想,全面制定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政策,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农民群众得到很大实惠,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了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若干意见》最后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确保劲头不松懈、力度不减弱、力量有加强。要求要奋力拼搏,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再创农村改革发展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