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1998年10月14日通过。2000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决定》共十个部分:一、农村改革二十年的基本经验;二、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方针;三、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四、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五、加快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六、依靠科技进步,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七、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八、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九、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决定》高度评价了农村改革20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创造的丰富经验,指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人民公社,突破计划经济模式,初步构筑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经济体制框架。这个根本性改革,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带来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性巨变。《决定》从经济、政治、文化三个方面,提出了从20世纪末起到2010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坚持的十条方针。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在这个基础上,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发展农村生产力,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决定》具体阐述了农业和农村工作八个方面的问题,强调了必须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