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中共中央发布的文件
中共中央1985年5月27日发布。1986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决定》共五个部分:一、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二、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三、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四、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五、加强领导,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保证教育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决定》指出,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教育事业的落后状况和教育体制的弊端,必须从教育体制入手,有系统地进行改革。《决定》要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制订本地区的义务教育条例,确定本地区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步骤、办法和年限。职业技术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最薄弱的环节,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变这种状况。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的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高等学校同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在教育体制改革中,必须尊重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为了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掌握教育的大政方针,统筹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统一部署和指导教育体制的改革。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最重要的是要调动教师积极性。必须紧紧地依靠教师,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动员和教育全党、全社会和全国人民关心和支持教育体制改革,保证教育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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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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