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2000年6月5日作出。2001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决定》共八个部分: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党的事业全局和党的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二、加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跨世纪中青年领导干部的培训轮训力度,适度扩大党校办学规模;三、以全面培养领导干部政治家素质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党校教学新布局,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四、加强重大现实和战略问题的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党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作用;五、从造就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教育家的高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党校教师和干部队伍;六、努力改善党校办学条件,积极推进教学手段和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建设;七、明确党校教育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校教育体系;八、切实加强和改善各级党委对党校工作的领导。《决定》指出:党校教育是全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轮训的主渠道。全党同志首先是各级党委,必须充分认识面向新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党校首先是中央党校和省级党校,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加强和改进自己的工作,卓有成效地肩负起光荣而艰巨的任务。